无证分装销售咸鸭蛋黄一家小作坊被罚7万余

本报讯(记者刘达通讯员吴晓宇)5月9日,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虎丘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一家小作坊未经原生产厂家许可,私自将原厂家的大包装咸鸭蛋黄分装成小包装销售,并且该作坊是无证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作坊负责人处以7万余元罚款。

据悉,该处作坊“藏身”在居民区内,主要从事食品销售。端午快到了,因咸鸭蛋黄可以用来包粽子,该作坊的负责人事先从外部厂家购入大包装的咸鸭蛋黄。为了能够更快地销售咸蛋黄,牟取不正当利益,他自行将物品分装成小包装,在分装盒上面加贴自制的合格证并加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随后再用于对外销售。执法人员当场扣押分装好咸鸭蛋黄盒,经当事人供述,其家里冰柜还有大量咸蛋黄,执法人员跟随当事人前往其家里,发现咸蛋黄21包,其生产日期均已超过保质期限,执法人员依法将其查扣。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在取得许可证后,销售散装或分装食品时,在外包装上,经营者必须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一系列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这次的当事人未经许可分装咸鸭蛋黄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顾客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虎丘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与食品,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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