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前女友并藏尸冰柜被判无期
事件经过
倪某和严某(女)系情侣关系,年5月29日下午,两人相约在某饭店吃饭后于晚上19时30分左右一同回到倪某的住处。回去后两人因情感问题发生激烈的争吵,性急的倪某某拿起纸箱上的水果刀向严某的腰部、背部等多处连捅20余刀。
在杀死严某后,倪某清理了案发现场,并将女友的尸体藏放于房间冰柜内。
在杀害女友后的第二天早晨,倪某离开了案发现场,乘坐高铁回到了杭州见其母亲。
5月31日,倪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前往公安局自首。最后警察在冰箱里找到被害人尸体,经鉴定,被害人严某被锐器击中腹部、腰背部至左肾破裂、左肥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律师普法
一、故意杀人分尸藏尸怎么量刑
故意杀人分尸藏尸会涉嫌故意杀人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杀人分尸藏尸,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二)、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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