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是销售商品的基本遵循

  近日,家住北京东城区的李先生“遛娃”时张罗小区里几位小朋友吃雪糕,结账时发现小朋友们挑选的八支雪糕竟然要三百元,着实令他大吃一惊:“我记着小时候雪糕不就一、两块钱么,现在怎么这么贵?”这个夏天,不少消费者冒出了和李先生一样的疑问。社交平台中,“雪糕刺客”“不认识的‘野糕’你不要拿”“雪糕价格是为了消灭社恐”等热梗频出。(中国青年网7月4日)

  眼下,随着炎炎盛夏的到来,雪糕成为孩子们心仪的食品。盛夏酷暑,吃上一支透心冰凉的雪糕,不亦快哉!然而,当下雪糕市场似乎成了富人的天堂,二三元一支的雪糕难觅踪影,动辄十几元,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屡见不鲜。其中最为夺人眼球的恐怕还是“雪糕刺客”。所谓“雪糕刺客”指的是一些没见过的品牌或包装的雪糕,它们静静“潜伏”冰柜里,等待结账时给人“致命一击”,突然冒出“惊天价”,令人防不胜防。

  雪糕作为一种大众食品,实行明码标价是基本的业界遵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经营者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实行明码标价,突然杀出一匹匹“黑马”,着实让消费者有些“伤不起”。一支雪糕动辄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于情于理于法都有点说不过去。

  明码标价是应对“雪糕刺客”的不二法器。一方面,作为雪糕生产厂家,必须有价格底线思维,不能随意炮制噱头,招摇过市让消费者雾里看花;另一方面,作为雪糕经销商也要严格执行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不能随意打马虎眼,让消费者不明就里,稀里糊涂充当冤大头。如此,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然侵犯。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绝不是随心所欲地乱涨价经济,任何一种商品的销售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狮子大张口,动辄把消费者视为“唐僧肉”,时不时要“啃一口”,这样的企业最终消费者就会用脚投票——对你敬而远之,或将你告上法庭。

  我们常说要以诚信立市,经营讲诚信是起码的业界遵循。试想,一个企业如果连最起码的价格都不能公开,谈何诚信?谁敢与之交往?鉴于此,希望生产厂家也好,经销商也好,多些实事求是之心,少些坑蒙拐骗之举,真正把信誉视为企业生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恪守诚信经营,维护企业信誉。否则,拿着信誉当儿戏,最终倒霉的将是自己。明码标价是应对“雪糕刺客”的不二法器,愿它成为社会共识。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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