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说不8人非法买卖野
封面新闻记者徐庆
年11月15日,封面新闻曾以《猴宝宝历险记:还未断奶被买卖一只被解救猕猴“牵”出横跨川、黔、渝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大案》为题,报道泸州森林公安解救一只尚未断奶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猕猴,从而抓获一个非法猎捕、收购、贩卖珍贵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的故事。
年6月5日上午,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马某华等8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制品罪一审宣判,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两年二个月不等刑期,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用共计元。
案情回放:买卖的野生猕猴牵出大案
警方查获一批野生动物尸体
年农历三四月的一天,被告人郑某平在其位于贵州省赤水市官渡镇仙鹤村后坝组的自留山中捡到野生猕猴一只,并以元的价格将该其出售给被告人马某华。
随后,马某华将该猕猴以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罗某理。
罗某理又将该猕猴运到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广场宠物市场,以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杨某贵。
最后该猕猴被刘某以1元的买走。
此后(年4月),还是在官渡镇仙鹤村,被告人袁某远在自留山中捡到野生猕猴一只,并将其寄养在被告人黄某银家中。
得知消息后,郑某平再次与马某华取得联系,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该猕猴,袁某远、黄某银、郑某平三人每人分得元。
之后,马某华的儿子马某将该猕猴买走,还从袁某远手中以元的价格购买猕猴骨架一副。随后,马某华将该猕猴后以元的价格出售给罗某理。
年6月8日,罗某理从合江将该猕猴运到泸州市江阳区蓝田准备出售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该猕猴被民警当场扣押。
随后,民警在马某华家中将父子二人抓获,并从其家中冰柜内搜出马某华收购的果子狸死体11只、小麂死体5只、猪獾死体3只、松鼠死体1只、猕猴骨架1副、红腹角雉死体1只。
经四川绿盾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红腹角雉、猕猴均系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果子狸、小麂、猪獾、松鼠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制品。
当庭宣判:8人被罚元
判处六个月到两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庭审中,公诉机关申请林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马光良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生环境遭受损失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8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自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江阳法院当庭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其余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被依法适用缓刑。此外,法院还判决八名被告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元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在庭审现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泸州市森林公安局、江阳区生态环境局以及餐饮企业代表到场参加了旁边。同时,该案还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同步直播,有1万余人在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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