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这么判
本文转自:海南特区报
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在一定条件下不作为犯罪处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4月7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4月9日起施行。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发生多起非法收购、杀害、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案件。
案例
1多次买蛇杀蛇,男子获刑6年半
年12月13日,被告人莫某在家中杀害其之前以40元/斤的价格收购的四条舟山眼镜蛇和三条水律蛇,并加工给郑某等人食用,后郑某等人支付给莫某元买蛇钱。
年12月底的一天,被告人莫某与一名广西籍男子电话联系,双方约定以10元/斤的价格在定安县见面交易一条约30斤重的蟒蛇。当天下午,莫某向该名男子支付元。年2月9日,莫某以1元将该蟒蛇出售给定安县龙湖镇暗山村村民李某(另案处理),并答应为其宰杀、烹饪。当天中午,莫某邀请被告人李某、冯某帮忙,共同杀害该蟒蛇。当日18时许,李某用烹饪好的蟒蛇宴请邻居和朋友。此外,李某拿了一瓶蟒蛇油存放于冰箱中。
年1月初,上述该名广西籍男子再次与莫某约定,将一条20斤的蟒蛇以10元/斤的价格出售给莫某。当天下午,莫某以元收购了该条蟒蛇。同年3月21日,莫某独自杀害该条蟒蛇,并将蟒蛇肉存放入家里的冰柜,同年5月底发现蟒蛇肉变质遂将蟒蛇肉丢到垃圾桶里。
年6月14日早晨,定安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执法巡逻时发现莫某有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嫌疑,随即上前进行检查,莫某未能提供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民警当场对一条眼镜蛇予以查扣,另外在莫某家中查扣疑似松鼠两只、疑似狐狸一只、疑似鸟类一只,均为死体。
同日,被告人莫某被定安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抓获,当天18时许,被告人李某被定安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传唤到案。同年7月18日,被告人冯某到定安县森林公安局投案。
海口中院认为,被告莫某、李某、冯某未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非法收购、杀害、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蟒蛇、舟山眼镜蛇、滑鼠蛇,其中莫某非法收购国家一级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蟒蛇2条并予以杀害,情节严重。李某、冯某帮助莫某共同杀害其中一条蟒蛇并予以出售,莫某还收购了4条舟山眼镜蛇和3条滑鼠蛇,杀害并出售,莫某共得款元,应当以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莫某实施的收购、出售、杀害三种犯罪行为的犯罪对象均系同一物,收购、杀害的目的均为出售,莫某属于刑法中的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在本案中,应当以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此,该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莫某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元(已缴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0元(已缴纳)。被告人冯某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0元(已缴纳)。
2他花近17万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年12月至年4月期间,被告人张某与舒某(已起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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